2013年6月28日

該亞讀《時間裡的癡人》

『我來的理由是:我想知道A到B之間發生了什麼事? A是我們都還在同一個樂團,追同一個女孩。B是現在。』


這是第六章的句子,我非常喜歡,我甚至覺得這一句是這本書的關鍵:我們不也時時站在現在,手上提著過去,不確定是否有未來地問『我想知道A到B之間發生了什麼事?』


故事從莎夏和班尼開始。

莎夏,看起來28歲其實35,偷竊的瞬間讓她充滿活力,能感受到生命。

班尼,莎夏的老闆,曾是知名音樂製作人,現在卻什麼屁也生不出來,而且喝咖啡時要加金箔--據說能治療性無能。


她不是一本平鋪直述的小說--當然有章節是這樣的,13個章節,13個人物,每個章節都用不同的寫作技巧。每個章節的強度幾乎視為一篇短篇小說,差一點點的部份,絲絲線線纏繞著,構成這本長篇。時間裡的癡人,我們都是。

換一個說法。書裡出現大量的音樂,以專輯來說,一張專輯的每一首曲子都各有魅力,但每一首曲子都不離整張專輯的概念。

繼續用音樂來說,第七章就叫<從A到B>。A到B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?音樂,從卡帶的A面到B面、演變成CD、到隨指一點就可下載的數位時代,在看得見的地方,時間流逝。


第12章是停頓。A面要翻到B面時,音樂會停頓,但重點是歌曲裡的停頓。

『嗨,爹地,<如鷹飛翔>的結尾有一段接近無聲的東西,背景出前咻呼聲,我想可能是風,或者時間匆匆流逝的聲音。』



每一篇各自精彩的短篇,讀的時候找出到人物與人物間的關聯、排出年代的順序等等,在在顯示出這本小說有多麼華麗,是『小說的華麗冒險。』

借了陽照的說法,因為我沒有更高明的。


這個月還讀了其它精彩好看的小說,但是餘味最濃厚的還是《時間裡的癡人》。她有太多種讀法了,讀完過了一個月還會突然想起:哎呀,那裡是不是這個意思!?
這樣寫作技巧高明的小說,比如一年後,會想再拿起來讀嗎?我很期待未來的可能,不論讀或不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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